一年大約有51個星期,18歲開始使用手機至今10年,平均一個星期忘記帶手機出門一次,因此總共忘了它約561次。鑰匙,從8

歲上小學以後開始擁有,至今
20年,平均兩個星期忘記一次,約忘記520次。錢包,平均一個月一次,擁有它大約22年,大約忘

記帶它出門
264次。

 
昨天,我又忘了帶手機,是這個月的第二次。回家後檢查未接來電,一共15通,包含家人、同事、朋友的來電。只能說我

「腦殘」的很嚴重。除了這三種一天到晚被我忘記的物品以外,諸如買東西給了錢但沒拿走;太陽眼鏡帶出門卻沒帶回家;帶

出門的書、水壺、裝小東西的袋子,凡是可以離開我身體的東西,都經常的被我遺忘。

 

因此,媽對我的行徑給了句經典名言:「還好,你的頭跟你的身體是連著的,否則你一天到晚都在叫:頭,我的頭在哪裡~」


不過從小到大,倒是上課的書本、用具,工作上的重要物品不會遺忘。先前看過幾本討論腦神經醫學的書,裡頭針對人們經常

遺忘日常事物的行為,做了一番科學性的論述,其中不外乎因為日常行為處理的區域,與重要事物被處理的區域不同,而日常

生活處理的方法有點像是電子機械的記憶模式,已經被設定好工作內容,時間一到就會自動開啟,但因為人腦又比電子機械複

雜,非線性與單一化執行內容,所以當你的認知出現「重要」與「次重要」等順序以後,手機、鑰匙、錢包這一類預定內容,

就被排到很後端。

 

結果就是經常忘記這出門「三寶」。

 

當然,你還是可以說:「我不過就是為了自己的忘性找藉口」,但,我僅承認:我,腦殘。而且很嚴重。



對不起,鎖匠先生,你雖然建議打一把鑰匙放你家,但我想這樣還是不太好。對不起,打電話找不到我的朋友、同事與家人,

你們已經很清楚,我腦殘不是一天兩天。對不起,電話行銷專員,因為你們常打來推銷,可是我卻都沒接到。對不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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